论微信著作权的法律保护
2017-08-16 点击:523 次
作者: |
朱东敏,黄小娃 |
作者单位: |
广东培正学院法学系 |
摘要: |
判断微信平台文字、图片、音频以及视频等是否构
成作品,取决于其是否具有独创性。个人微信用户分享转发
行为,可通过合理使用制度规制;微信公众号使用者未经许
可上传转发行为,涉嫌侵权。腾讯公司微信软件提供者仅对
其违法上传转发行为明知或应知时承担帮助侵权责任。 |
关键词: |
微信著作权;独创性;传播行为 |
中图分类号: |
D923.41 |
基金项目: |
本文为广东培正学院2016-2017 学年学生科研一般项目最终成果,项目名称为“微信著作权认定与保护研究”,项目编号 2016-2017-27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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