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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师,请尊重学生人格

2016-08-01 点击:473 次

作者: 郝万露
作者单位: 首都师范大学初等教育学院
摘要: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》第29 条规定:教师 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,不得歧视学生,不得对学生实施体 罚、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,不得侵犯学生 合法权益。但在教育一线,不尊重学生人格的现象屡见不 鲜。本文从教育界不尊重学生人格的案例出发,分析造成此 现象的原因,最后给出如何尊重学生人格的建议。
关键词: 尊重 人格 学生
中图分类号: G625.6
基金项目: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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