欢迎来到科教文汇杂志社网站     设为首页 | 加入收藏 | 联系我们 
详细信息
当前位置:首页>>详细信息
论校园武术操创编的原则

2014-01-22 点击:577 次

作者: 陈炎
作者单位: 南京师范大学体育科学学院
摘要: 教育部、国家体育总局、共青团中央《关于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通知》(教体艺[2006~6号]),各级各类学校要号召广大青少年学生“走向操场、走进大自然、走到阳光下”,积极参加体育锻炼,养成终身体育锻炼意识;开展有利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校园群众性体育活动。同时国家体育总局武术管理中心在全国推行武术操、实行武术段位制、加强武术的科学化标准化建设,更是科学传承中华武术、全面提升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、落实素质教育的关键期。因此,综合学校教学的实际情况、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等方面因素提出武术操创编的原则,以期为武术操的创编提供参考。
关键词: 校园武术操 创编 原则
中图分类号: G807.04
基金项目:


下一篇: 中小学体育后进生的成因及转化策略
  上一篇: 以“文化传承”为理念的太极拳课程设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