论校园武术操创编的原则
2014-01-22 点击:610 次
作者: |
陈炎 |
作者单位: |
南京师范大学体育科学学院 |
摘要: |
教育部、国家体育总局、共青团中央《关于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通知》(教体艺[2006~6号]),各级各类学校要号召广大青少年学生“走向操场、走进大自然、走到阳光下”,积极参加体育锻炼,养成终身体育锻炼意识;开展有利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校园群众性体育活动。同时国家体育总局武术管理中心在全国推行武术操、实行武术段位制、加强武术的科学化标准化建设,更是科学传承中华武术、全面提升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、落实素质教育的关键期。因此,综合学校教学的实际情况、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等方面因素提出武术操创编的原则,以期为武术操的创编提供参考。 |
关键词: |
校园武术操 创编 原则 |
中图分类号: |
G807.04 |
基金项目: |
|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