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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国法学教育引入“席明纳”教学模式论证

2015-09-23 点击:770 次

作者: 左菁
作者单位: 西南政法大学
摘要: 2012 年3月教育部副部长杜玉波在“全面提高高 等教育质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”中明确指出“要把教学内 容、教学方法、教学模式改革作为高等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 的最基础性工作,大力推进启发式、探究式、讨论式、参与式 教学,加强师生互动。”研讨式教学法的代表是“席明纳”教 学法。“席明纳”教学模式源于德国,19 世纪后成为西方现代 大学教学方法的重要支柱之一,重在训练高校学生的开放 自由的学术思辨能力。我国高校法学学科应通过增设“席明 纳”研讨课程,积极进行教学改革尝试,使高校法科学生在 教师的引导下,通过自主研究与集体讨论,进行知识构建, 体验法学研究方法,进而充分培养其分析问题、研究问题、 解决问题的能力,实现法学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实践目标。
关键词: 席明纳;研讨式教学;独白式教学
中图分类号: G64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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