转型背景下地方高校法学实践教学的问题与出路
2015-12-25 点击:679 次
作者: |
温松梅 |
作者单位: |
平顶山学院政法学院 |
摘要: |
近几年来,我国法学专业的首次就业率始终在文科
中倒数。因为招生和就业不理想,一些地方高校做出减少法
学专业招生名额,甚至停办法学专业的决定。与此同时,不
断有法学专家建议取消地方高校法学专业的办学资格,拟
在中国将法学教育办成精英教育。然而与此形成鲜明对比
的是,很多中西部县区非常紧缺法官、检察官和律师人才。
究其原因,和各地方法学院校的培养模式不无关系。培养目
标定位不清晰,对实践能力培养重视不够,导致学生只会纸
上谈兵,眼高手低。因此,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转变办学思
路,和地方法律实务部门建立密切合作,完善和加强实践教
学。 |
关键词: |
实践教学;法律诊所;合作共赢 |
中图分类号: |
G642 |
基金项目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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